2008年9月10日 星期三

独立二运动 10项国家目标

林吉祥說:

“我个人希望在独立二运动中看到以下10项国家目标获得达成:

1. 使大马恢复本公民、遊客及投资者的安全,打造一支献身、有效率及提供世界级专业服务的警队。比起阿都拉在5年前出任首相时,国人今天无论在街上、公共场所或私人住宅内,日益失去安全感。让我们立即成立独立警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作为一个开端。

2.恢复一个独立、不偏不倚、专业及以绩效为基的司法体系。应立即成立一个委任法官委员会,以及国家不能因为巫统党员受委为首席大法官而令司法体系再遭重创。

3.零度容忍贪污,让大马崛起为全球10个最廉洁国家之一。

4.大马应有至少2所大学跻入全球100最佳排名榜内及另外2所跻入最佳200排名榜内。换言之,至少有4所大马的大学跻身全球200最佳排名榜内。

5.重新採用绩效原则,以遏阻精英人才流失,尤其是大量流入新加坡的趋势,确保我国各种族、宗教的最优透人才,能在自己国内获得最佳教育及就业机会。

6.恢复竞争力,以让大马能与韩国、台湾、香港及新加坡平起平坐(因为我们在1957年独立时,在亚洲是仅次於日本的最先进国家),而非被越来越多国家抛在後头。

7. 举行地方政府选举恢复基层民主。

8.废除侵犯人权的苛政与不民主法律,如内安法令、官方机密法令、煽动法令、印刷及出版法令,以及警察法令。

9.不分种族地剷除贫穷。

10.根据“马来西亚人团结”及“马来西亚人民支配”来塑造一个马来西亚国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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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1. 还真是伟大的不得了!
    希望别再等多一个50年后,这些目标还是被设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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